3月19日上午,沙田东方明珠学校一名高一学生,手握水果刀将邻桌的一名同学颈部刺伤,伤处离颈部大动脉仅0 .2公分。记者昨日获悉,刺人的何姓同学1995年出生,已过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目前已被沙田警方刑拘。
在案发当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刺人的何姓同学被沙田公安分局齐沙派出所的民警从学校带走。带走时,何姓同学低着头,一言不发,神情有些紧张。有受访的学生告诉南都记者,一般他们高一学生的年龄为十五六岁,但何同学比他们要年长几岁,所以大家都称何姓同学为“杨哥”。记者昨日了解到,刺人者何同学1995年出生,因为其行为与年龄已达到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沙田警方已依法对他做出了刑事拘留的处理。
而被刺伤的王同学于19日中午送至虎门太平医院后,于当天成功做完手术,目前康复情况良好,预计7天左右可以拆线,10天内可以出院。沙田东方明珠学校的负责人说,该起事件没有对其他学生造成心理影响,涉事班级在当天事发后仍然正常上课。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学校将进一步细化教育管理措施,加强对学生携带水果刀等违禁物品的检查,同时加大对性格内向学生的关注与关怀,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部门观点]
教育局:该校安全机制未发挥作用
东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该局迅速派人到东方明珠学校调查,发现该校的常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并没有发挥作用。比如,市教育局曾要求各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危险物品的监管与检查、要求各学校配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老师等,而伤人学生将水果刀带进了课堂。该局已要求学校尽快给学生配齐心理辅导老师,及时排查学生的心理问题,并做好该起事件的后续工作,落实常规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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