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要求 (一)推荐报名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推荐报名的机构,即应聘人员所在机构应当是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行政监管机构处以行政处罚,也没有被行业协会处以行业惩戒。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推荐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或者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予以备案的公告网页打印件或者纸质文件复印件;
3.财政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辅助检查应聘人员推荐报名表;
4.应聘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2019年度可以以合格证明代替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资料等;
5.财政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辅助检查应聘人员推荐机构承诺书。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报名机构公章。
报名资料需一式三份,予以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3日12:00(送达时间)。
(四)报名资料报送地址
回族自治区自治区财政厅1103房间(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416号)。
不在银川市的机构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nxcztjdj@126.com。
联系电话:0951-5069413
廉政监督电话:0951-506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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