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安排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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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安排出炉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26号)精神,结合四川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二)试点高校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的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科类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三)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测试合格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四)我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测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和所填报的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试点高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试点高校给予考生的优惠分值),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取消对“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进一步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的优惠办法。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考试中,游泳、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等11个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不再组织省级统考、联考、校考。统测项目报名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由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自主进行注册、报名、交费。其中,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5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5日至1月15日12:00;其他项目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二是由考生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高校确定,高校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资格审核。

(二)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三)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1.试点高校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2.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测试合格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3.按照试点高校向我院提交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对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达到高校要求(一般不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可参照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经教育部和我省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我院根据其所填报的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向有关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

(四)参加试点高校单招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组织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凡符合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20年3月1日至10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自主进行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18日至19日。我省考点设在成都体育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试点高校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院报送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以便我院办理录取手续。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

试点高校要根据《通知》精神,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格考试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强化信息安全防护。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要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9〕141号)要求,重点加强对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取得运动员等级称号考生,以及在集体或团体项目比赛中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的资格审核;高水平运动队考试中要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宣传,让广大考生认识到使用兴奋剂的严重危害性,承担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任务的中央部门高校,须重点针对田径等项目进行兴奋剂抽检;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的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数据安全,严禁发生信息泄露,严禁衍生有关商业化服务。

对在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凡在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请各地招考机构和有关高校做好向社会和考生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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