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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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要坚持探索和遵循科学选拔创新人才的规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客观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对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小组成员应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保持一致。

4、学院于3月23日前将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以及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成立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公布。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23日前在各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浏览。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线(以下简称教育部A类地区线)以及我校上线生源和计划比例,划定长沙理工大学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资格审查合格。

2、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3、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依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下达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数、各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上年度招生录取人数以及专业综合实力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时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招生缺额数,确定复试考生人选。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学院确定上报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修改。

(1)学术学位硕士: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1.3倍的,按1:1.3的比例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参加本专业的复试。符合教育部A类地区分数基本线但未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优秀生源培养对象全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其复试资格指标单列,即不占按1:1.3的比例确定的复试名额。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但未达到本专业招生计划1.3倍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

(2)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会计专硕按1:2的复试比例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计算基数为全日制计划与非全日制计划之和),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教育部A类地区线。

(3)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根据相关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本专业招生缺额数,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本专业复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总分和单科分数分别在教育部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下60分和20分。

四、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只能从该联考方式考生中调剂;报考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还须符合法律硕士(法学)的报考条件,即本科就读专业为法学类[代码为0301]。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我校有4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指标,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要求,且相关证明材料须符合教育部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7)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8)我校接收调剂规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9)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在调剂系统里成功调剂至我校其他专业后(含学习方式由全日制调剂为非全日制),则视为自动放弃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资格,只能参加调剂专业复试。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和缺额。学校按不低于缺额数的2倍人数遴选调剂考生。

(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为:3月24日0:00 - 12:00(对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适当延长时间),在此期间,考生可填报志愿。

(3)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审核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给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科目

复试将于2019年3月29日-3月31日在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进行。

复试科目:部分专业及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可以任选,有任选科目的一志愿考生在3月24日前联系报考学院进行确认,没有任选科目的考生不用联系报考学院确认。调剂考生在3月25日下午5:00前联系报考学院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

六、体检

3月29日、30日上午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生须准备一张一寸照片贴在体检表上。

体检费标准:85元/人。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与报到

1、 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在金盆岭校区体育馆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2、复试费标准:120元/人。考生须于3月26日8:00至3月28日12:00通过湖南省非税移动缴费,具体步骤见,缴费类型选择“报名考试费”。不按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3、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出示本人《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对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请提前联系报考学院,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7)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加分项目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凡未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4、3月29日资格审查完后考生到报考学院报到(具体见学院通知),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政审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及填表说明》(附件2)。

(注:以上资料由学院收取,其中(1)、(2)、(3)项交各复试小组,综合面试时供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参考。)

八、笔试及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附件1。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

专业素质: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有关要求

(1)笔试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其中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占9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

复试的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

九、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总成绩(总分为300分)=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他专业的总成绩(总分为500分)=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说明: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5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工程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5%。

2、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2)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和复议制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巡视监督。我校纪检监察处举报电话号码为:0731-85258529。我校同时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731-85219058。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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