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一)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确定符合其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选择报考点
1.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1、2、3、4的要求,正确选择北京市报考点。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应按公告1的要求选择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报考点。报名期间,将根据这些报考点的最大容纳考生数量,结合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适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考点分流。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为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填报信息
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拟报考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公告1-4)和所选择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三)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四)现场确认
除了实行网上确认的报考点外,其他考生均应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10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选择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其他
(一)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100元/人。
(二)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或者填报信息有误申请退费的,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登录网报系统点击取消已交费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旦取消不可恢复),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
(四)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交费,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账结算后进行退费处理,预计于12月底完成退费。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
退费到账通常需1至7天,特殊情况可能延至半个月左右,请考生随时关注支付账户的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
(五)网上报名结束后,以下情况考生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1)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2)已报名并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
(六)凡符合在北京市报名参加考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报考202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北京教育考试院留存)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9年10月10日-2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七)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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