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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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19年3月29日至4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考生名单

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及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单独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见附件1)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履行过调剂程序本人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确认为准),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年3月29日8:30—15:00

2.审查地点:研究生院

3.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院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的准考证上加盖公章。

考生报到时同时携带:

⑴ 成绩单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两份材料考生在面试时亲自交面试小组审查。

三、学院报到

经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3月29日8:30—15:00到相关学院报到,届时各学院有专人负责考生的报到工作,同时考生可加入学院复试微信群,以便复试期间随时接收各学院相关通知。

报到时,考生要了解本学院各硕士点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地点,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时间及地点。

特别注意:美术学院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所有研究生面试时必须提供相应的作品集。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我校及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青年教工及来校方便的考生(含一志愿考生、研招网上履行了完整调剂程序的考生)于3月26、27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 27、28日早上6:30参加体检(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3月28、29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 29、30、31日早上6:30体检(需空腹)。

注意:领取体检表时要携带1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五、复试安排

采取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凭准考证(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证参加复试,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⑴测试时间:3月30日14:30至21:30

⑵测试地点:考生于3月29日到相关学院报到时查询

⑶组织单位:各学院。

2.专业课笔试

⑴考试时间: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等(具体考场、座次及复试科目于3月30日下午15:00在田家炳教育书院门前查看版面,同时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查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院

⑷专业课考试科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2017年9月1日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⑴ 加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30至18:30或3月30日上午8:00至12:00。

⑵ 加试地点:考生于3月29日到相关学院报到时查询加试地点。

⑶组织单位:相关学院。

六、复试结果公布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⑴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⑵ 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⑶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⑷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⑹ 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专业课成绩×2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4.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4.5%(报考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3)。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4月1日下午15:00到相关学院查询复试结果。

七、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1.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于4月1日下午至2日上午到相关学院签字并领取“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1日下午17:00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2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填写“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此类考生复试合格后于4月1日下午16:00到研究生院填写定向就业信息并领取“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在4月15日前签定并交回研究生院。

凡不办理签约手续又无法调出本人人事档案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学籍学历审核

对于考生初试报名考试时填写的网报学籍、学历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库比对后有提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录取,请这部分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网上查不到者,需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凡上报过程中无法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往届生),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造成无法录取,后果自负。

九、其他

凡缺席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十、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一号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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