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加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本公告适用于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MBA专业除外),现将我校复试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复试名单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线要求,即获得复试资格。
为便于统计和管理,请所有报考我校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在3月22日12时前,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按原报考专业填报志愿。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因不能登录调剂系统,请于3月22日12时前,携带户口本,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确定复试资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录取前须签订相关协议书(应届生签订应届生签订《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定向协议书》,在职人员签订《普通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二)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志愿的考生,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并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即获得复试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由学院组织,报到包括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体检,各学院复试报到时间地点请查询各学院复试安排。
(一)缴纳复试费:按照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体检费60元/人。缴费办法: 关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财务处”官方微信,进入“收费平台”中的登录页面,选择“校外交款人”,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姓名登录然后进入“收费平台”中的我的应交款项进行选择缴费。
复试费需在资格审查前完成,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二)复试报到须携带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本人准考证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具体要求: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须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复试资格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后,收取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请提前复印装订好(首页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考生编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面试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本科所在学院或工作单位党总支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必备);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必备);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专利成果证明等材料。
(三)体检
体检需准备1寸近期证件照1张,地点为我校金鸡岭校区医院,周末不安排体检,验血在早上8:00-9:30进行,请务必空腹抽血!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按照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可在学院报到时查询。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专业课知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艺术180分钟)。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
(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100分,时间约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外语翻译;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指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健康状况)等;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具体请咨询各学院),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录取相关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
(三)我校将在复试后整理、统计复试成绩并核准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通知,逾期取消待录取资格。
六、监督电话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所报考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
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 0773-2290659(纪委监察室)。
七、其他事项
(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附件3)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考生被确定“拟录取”后,请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拟录取名单将在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有关MBA的复试安排,以我校MBA教育中心公布为准,详情可查询MBA中心网站
(四)《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定向协议书》、《普通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于下载专区下载。
(五)桂林昼夜温差大,且多雨季节,请考生备好衣物、雨具,预防感冒;
(六)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复试期间请务必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和证件,以免丢失,影响复试;
(七)研招办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406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3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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