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各学院具体情况,本着规范有序、合理高效、安全顺利的原则,特将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1)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教育科学学院:
2019年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3)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4)外国语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湖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复试
工作实施细则
(5)历史文化学院:
2019年湖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6)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数学、数学学科教学方向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7)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光学工程”一级学科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8)化学化工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9)城市与环境学院:
城市与环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10)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生物学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11)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12)美术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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