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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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3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豫人社办函〔2019〕1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9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1100名,其中支教160名、支农207名、支医156名、扶贫316名、水利73名、社会保障基层服务188名。服务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17年、2018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和2018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水利岗位须是水利专业或与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支农、扶贫、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4、单列县(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内黄县、睢县、光山县、扶沟县)仅限本县户籍(截止至2019年5月4日)或入学前为本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5、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于2019年5月6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及招募岗位计划。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9年5月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9年5月13日 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所报服务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具体地点、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报名地点(网址)及电话》。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有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实行网上报名(附件1中为网址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由所在院校负责发放毕业证书的部门在《河南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网上报名的,本人于5月15日前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现场审核。

实行现场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29日8:00- 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网上报名的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如报名人数与招募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单列县达不到1.5: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

(三)考试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可于2019年6月28日18:00前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

2、面试。2019年7月13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

(五)考察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在省“三支一扶”办指导下,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被确定的“三支一扶” 人员按照要求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并参加培训。

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9月1日全部上岗。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 人员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

(三)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及时将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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