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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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为帮助2018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就业,江苏省各级人社部门9月14日起集中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专门针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

各级人社部门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接受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多渠道加强实名登记,将在本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动拓展登记范围,在办理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时,同步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对求职毕业生办理现场登记,依托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后续跟踪服务实现动态更新。

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都组织到服务活动中,分类确定就业创业服务清单,精准施策。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与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一个联系渠道,将一揽子帮扶措施打包及时推送,做到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

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对就业适应能力不足的毕业生,及时纳入技能就业专项活动,拓展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获得提升实践技能水平的机会。

将有志创业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引领行动,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向其开放,提供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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