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前途面前,任何一所更好的学校比任何一纸“合约”都更具诱惑力。
提前考试提前签约使许多家长“反悔”
开学已经四周了,今年的小升初原本应该画上句号,但仍有一小部分家长还在四处奔走,他们因为“毁约”到现在还没有退还学费。这些家长的经历牵扯出广州小升初的一个重要话题:“毁约”。据了解,今年因为有学校提前考试和外国语学校考试时间的调整,发生“毁约”现象的家长尤其多。
5月交的钱,现在还没退
上周末,王妈妈电话报料,她的小孩4月30日参加了中大附中的考试,被录取后,于5月1日交纳了13000元的学费。后来,王妈妈又让小孩参加了广州外国语学校的考试,也被录取。由于广州外国语学校是公办学校,名气大,王妈妈决定放弃中大附中的学位,选择广州外国语学校。据王妈妈讲,类似她这样的情况的家长,有60多位。
“毁约”之后,一系列的怪现象便出现了。首先是学校一直拖到9月22日还没有退还学费。其次是学校把退费当“儿戏”,先是说要扣5000元,后家长到物价局等反映情况后,扣费变得五花八门,有的家长说扣2200元,有的说扣1000元,还有的说扣10%,王妈妈接到学校电话,说扣1900元。现在,家长们成立了一个QQ群,决定维权。
家长“毁约” 不得已而为之
小升初学生参加2~3场考试是很正常的现象,如果有2所以上的学校同时录取了你,那么接下来就要面临“放弃”或者“毁约”,通常,实力较弱的学校成为首先放弃的对象,而最先录取的学校往往是毁约率较高的学校,有时,学生家长对某所学校有偏好,也会“放弃”实力更强的学校。在本报举办的“我们家的小升初经历”征文比赛中,有多位家长讲到了“放弃”或“毁约”的经历。
谭妈妈的女儿今年参加三场考试,分别是中大附中、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和育才实验。中大附中最先考试,最先录取,谭妈妈本想让女儿早点下车,但女儿坚持要考育才实验。于是,不得不放弃中大附中,中间还“客串”了一下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的考试,还获得35000元的奖学金,但也放弃了,最后被育才实验录取。
余同学也参加了三场考试,分别是中大附中、天河外国语和广州外国语,并且也被三所学校录取了,甚至还考上广州外国语学校的“外交班”,但由于上学远近的原因,余同学最后选择了离家最近的天河外国语学校。
并不是所有学生都会“毁约”,邝同学就属于遵守“合约”的人。邝同学因为六年级上学期全级考试名列第五,今年小升初获得了推荐机会,他选择了97中,并与97中签订“合约”,承诺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组织的考试。邝妈妈其实想让孩子去考6中、5中和南武,但邝同学认为,做人要有诚信,既然和97中学签订了合约,就要信守承诺。
提前考试导致“毁约率”升高
虽然教育局规定小升初考试要在小学毕业考之后,但今年仍有三四所民校提前组织考试,提前签约录取。其中,中大附中考试最早,其后有广大附中、省实天河等考试。
提前考试有一大好处是争夺更多优质生源,但随之而来的是需要冒更大的风险,录取的尖子生“毁约率”很高。业内人士分析,“毁约率”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提前考试,家长报考心态尚不理性,多数是抱着多争取一次机会,还有的是抱着“练练手”而去的,反正考上了是白捡,考不上也不会有损失,所以,提前考试的人气很旺,但后面的“毁约率”很高,尤其是二三梯队的学校提前考试,没有任何便宜可占。二是学校与家长签订的是单方面的“合约”,要求学生家长承诺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组织的考试,但这种“合约”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尤其是公办学校的“合法”是否合法,仍存在问题。事实上,在孩子的前途面前,任何一所更好的学校比任何一纸“合约”都更具诱惑力,少数家长宁愿“破费”几万元择校费,也会毫无顾虑地投入更好学校的怀抱。
外语类学校考试撞期也有影响
小升初“毁约率”升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今年考试时间的调整,尤其是外国语类学校被安排到小学毕业考之后,许多公办学校的择校考也被安排在6月底,这样一来,原先的招生格局被打破了。
原先的招生格局是怎样的呢?家长在5月先参加外国语类考试,有了结果之后,再选择参加民校考试,最后是电脑派位,纵然民校之间有“放弃”与“毁约”现象,或者电脑派位进了重点中学而发生“毁约”现象,但毕竟人数很少。
现在,部分民校提前考试,外国语学校和公办学校择校考推后考试,招生格局被打破。一些学生家长纵然在4~5月提前签约,也会继续参加6月底的外国语学校和公办学校考试,一旦考上,“毁约”的几率随之增加。
“毁约”引发退费纠纷
家长“毁约”,意味着学校需要补录,今年“补录”的现象很频繁,有的学校连续补录多次,甚至某些热门的民校在8月中旬还在“悄悄”补录。为了防止“毁约”的大面积出现,学校也想尽办法,最常见的办法就是扣压家长预先交纳的学费和杂费。据了解,广州第一梯队的民校,多数在家长“毁约”时,会全额退款。尤其是学生考上民校后,又电脑派位进入民校所属的公办母校,民校退费是理所当然的事,也常常会写入招生简章。
家长“毁约”时,该如何退费?记者查阅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相关条款规定,“受教育者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办学单位应退还所缴学杂费、住宿费的90%;入读时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70%;入读时间满一个月(含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退还50%;入读时间满二个月(含二个月)不满三个月的退还30%;入读时间满三个月(含三个月)的,所缴学杂费、住宿费不予清退。”但有家长认为,家长与学校签订的“合约”多数在5~6月间,并不是正式的注册缴费,所缴费用也不是学杂费和住宿费,其实是“预订学位”的费用,当发生“毁约”时,学费也应全额退还。而记者了解,目前广州各民校有关“毁约”退费的做法各不相同,都是私底下悄悄进行,但“全额退还”是多数学校的通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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