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教研[2018]157号),商丘师范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本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位〔2017〕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要求,结合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以及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经学校申报、核查公示、专家评议、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等环节最终确定。全省本次共有11所高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获批此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学校发展的重大机遇,对提升商丘师范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商丘师范学院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步伐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今后,学校将凝心聚力,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单位基本条件要求,研究制订立项建设规划方案,不断优化学科结构,推进商丘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实现办学层次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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