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2017年录用公务员报到须知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工作部署,南宁海关2017年录用公务员报到时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7年7月9日(星期日)8:30-11:30
二、报到地点
新录用公务员分3个类型培训:A班,非海关专业学员;B班,海关专业学员(隶属海关海关业务职位);C班,缉私警察岗位学员。
(一)A班: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东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文育路5号。
南宁海关联系人:
杨阳老师 13597075797。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
路长明老师 0335-8013062,18503360558。
段雄波老师 0335-8013721,18503360698。
(二)B班:海关总署广州教育培训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555号)。
南宁海关联系人:
宋敏祺老师 15877162443。
广州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
高晓航老师 020-81134069,13631332606。
(三)C班:海关总署苏州外事教育培训基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舟山路58号)。
南宁海关联系人:
余伟明老师 15077011333。
苏州外事教育培训基地联系人:
李铭老师 025-84422292,13585179907;
张梅老师 025-84422535,13951912178;
张丽芳老师 0512-66083988、3989,13584825873。
三、报到时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广西区直机关工委),或共青团团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南宁海关团委)。
(六)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
(七)人事档案应当由档案保管单位通过机要渠道寄送至南宁海关人事教育处,严禁考生本人自行携带。
四、报到程序
(一)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确认报到资格,核实报到材料。
(二)报到后即统一安排参加初任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报到时间安排好个人事务,务必按时报到。
(二)报到时所提交材料要齐全、真实。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录用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三)目前备案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录用结果以国家公务员局批复为准。
(四)初任培训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
(五)报到前的食宿由个人自行安排。
南宁海关人事教育处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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