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史上最严处罚”能否吓阻公办教师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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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史上最严处罚”能否吓阻公办教师补课

上周五,广东省教育厅出台史上最严厉的措施,对违规补课动“真格”。根据下发的《2013年广东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后,“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而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的,将按照《教师法》解聘。每年教育部门下发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都不在少数,如果仅从形式上看,今年了无新意。但从内容上看,还是可以找出几个亮点,其中之一是公办教师补课敛财,将面临降级或解聘,有媒体把这一条称为“史上最严处罚”。

公办教师走穴补课,这是一个老问题了。一部分原因是家长有需求,部分家长希望把名师请回家,帮助孩子查漏补缺,培尖拔优。另一部分原因是机构也有需求,在很多机构看来,自己培养一名辅导老师,远不如聘请学校老师来得快。最后一个原因是老师走穴,隐蔽性强,教育部门长期以来“不告不查”的做法,留了空间,违法成本微乎其微。

需求产生供给。公办教师补课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存在是现实问题,但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则不能容忍。比如,公办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类似于这种情况的做法,已经超出了教师的职业道德与职业底线,对此类人行使“史上最严处罚”,一点也不为过,但“史上最严处罚”的做法能否奏效?事实上,在省教育厅文件之前,广州已有区县采取积极措施。天河区教育局即将出台《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让老师们自查自纠,看教师是否存在互相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补课、有偿家教的情况等。笔者私下生疑,公办教师补课原本就是私下秘密进行的,仅靠“自查自纠”能奏效吗?再者,公办教师走穴补课大多带别校的学生,在这样的背景下,不仅“自查自纠”不能奏效,就是老师们“互查互纠”都很难有效。

“史上最严处罚”要落到实处,其实从来不缺办法。上周日,新闻报道说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徐庆锋来到广东省人民医院,隐瞒真实身份以“胸闷”为由挂了个号,在候诊时跟患者聊起了“看病难”、“看病贵”等话题。据统计,通过“暗访”、“微信”、“奔基层”等方式,至7月底,广东查处168宗“四风”违法违纪案件。公办教师违规补课敛财问题,能否因“史上最严处罚”的出台而有所改善,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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