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我省2017年10 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定于6月26日-7月10日进行。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了《江西省2017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江西省2017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对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侦查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在职公安司法系统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选择高校报名点报考:
1.民办学校及其他自考助学机构招收的自考助学班学生。
2.高校已经毕业的学生。
3.社会人员或其他高校的学生。
4.就读不满一年的在校在籍专科学生。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 6月26日8时至7月10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程序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个人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社会新考生报考流程:考生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新生注册(2017年6月 26日至30日)→生成准考证号24小时后,个人凭准考证号在网上办理报考→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已完成报考的新生于考前15天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
(二)高校在籍学生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流程:考生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所在高校集体报名点刷身份证办理新生注册(2017年6月21日至25日)→系统生成注册号→学校汇总材料报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审核(2017年6月28日至30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生成准考证号。
高校在籍专科学生首次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资格审核所需的材料如下:
1.打印******上报名注册号。
2.普通高校正式录取花名册或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有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高校在籍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审核通过的高校在籍生于2017年7月1日至10日在报名网站选报相关课程。
(三)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考课程→确认报考→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四)报名网站网址: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输入报名信息时必须注意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得到报名成功确认,则表示报名结束(可在网上查询报名结果)。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7年10月起,电大系统专科综合改革试点、自学考试与中职教育相衔接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含民办高校)专科综合改革试点和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综合改革试点的各专业均不接纳新生报考。
(二)2018年4月起,我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升本所有专业一律不接纳新生报考,老考生仍按原考试计划报名考试,2020年起,仍未毕业考生可转报与其对应的自考专业课程。
(三)2018年4月起,取消高校集体报名点,所有自考新生一律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注册准考证号、网上报考。
(四)已毕业离校的高校集体报名老考生报考自考专业,可于6月21-25日网上提交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作为社会考生网上报考,一旦选择社会报名点就不得再作为高校老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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