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要德法兼修——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
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推进法治建设?《民主政治周刊》推出“对话法治建设”系列报道,采访专家学者,谈认识,说观点,抓落实。
——编者
法学教育要既教书又育人
记者:总书记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您认为,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还面临哪些问题?
黄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法学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法学理论研究和知识创新不断发展,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法治人才。当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过去一段时间发展速度过快,规模过大,有些大学条件不具备,也建立法学专业,导致教育质量、教学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法学院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不高。二是法学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学科发展不平衡,对新兴交叉学科的重视不够,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也不够。三是法学教育的内容还不能很好地反映世界法治潮流和中国法治实践。四是偏重于法学专业知识理论的教学,对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训练不充分。五是对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操守的教育还不够,有的大学甚至开不出这方面课程,有的大学也只是选修课。
记者:如何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提升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
黄进:对法学教育进行改革创新,提升法学教育的水平和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主要应该从五个方面来加强:
第一是强化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来开展法学教育,坚定师生的理想信念。
第二是强化法学学科建设。加强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等方面建设,一些社会亟需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在高校里也应有相应课程。要处理好中西关系,立足中国、借鉴国外,对世界上的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同时要处理好古今关系,要传承中华法系的精华,也要去其糟粕,挖掘历史、把握当代。
第三是强化实践教学。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让学生不仅具有理论知识,而且具有法治实践能力。但要实现这一点,光靠法学院校是不够的。要重视与法治实务部门的合作,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壁垒,邀请有理论水平的实务专家到学校来参与法治人才培养,让他们参与制定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指导学生等等。
第四是强化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法学教师队伍要在思想上有定力,人格上有魅力,学术上有功力,教学上有活力,实践上有能力。现在,有的老师只注重专业教学,只教书,不注重育人。我们要求教师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激励教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
第五是强化德法兼修、明法笃行。这是总书记提出的很重要的命题,是专门针对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来的。法治人才不仅要懂法学专业知识、理论、技能,还必须要有高尚的品德。法学教育,不仅要加强专业教育,而且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让我们的学生首先学会做人,然后再成为一个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我始终认为,法学教育一定要把法律职业伦理或者说法律职业道德修养作为必修的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应该加大关于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考试内容。
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还需制度保障
记者:总书记要求,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来,会不会有更多法官检察官到高校任教,或者教授到司法机关任职?他们的身份转换需要哪些制度保障?
黄进:前些年,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力图推进法学院校同法治工作部门的结合,推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让法治人才培养更有针对性。在这个卓越计划里有一个“双千计划”,即安排一千名法学院校的老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安排一千名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从事教学。
目前计划正在推进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最高法每年都引进一些法学院校的老师去业务庭挂职副庭长。但是,我觉得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目前,高校老师去挂职的积极性比较高,但是实务部门的专家到高校任教一两年的非常少,多数是来做做讲座。为什么?原因可能是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我们法学院校的老师到最高法、最高检或者到某一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去挂职,不会影响他职称的晋升和职业发展,反而因为他实践经验更丰富了,能力更强了,回来后可能得到更好的职业发展。但实务部门还没有这样的机制,应该建立制度保障有理论水平的实务专家到高校挂职,保证他们不因到法学院校而影响在原单位的成长发展,这样实务部门专家的积极性才会高。
应有更多中国人进入国际组织工作
记者:“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世界广泛认同,大量中国企业走出国门,需要大量国际法治人才,但这方面人才还较为匮乏,如何补短板?
黄进:“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法学教育提供了绝好机会,也是非常大的挑战。我们现在培养的法治人才主要是面向国内,还没有培养出一大批能够到国际领域去发挥作用的法治人才。我们要反思,怎样着力培养能够参与全球治理的法治人才。这种人才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才?他们应该具有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具有国际交往能力,熟悉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国际法律事务。培养这样的人才,要从基础抓起,首先应该有良好的法学方面的训练,同时要加大外语训练,至少精通一门外语,没有很好的语言,就没办法同别人沟通,还要进行跨文化交流的训练,学习世界经济、国际政治、外国历史文化。最重要的是要培养这些人才的家国情怀,他们一定要热爱祖国,在国际交流合作中能够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中国现在是联合国会费大国,但在联合国系统和其他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人还很少,与我们交的会费不相称。应该高度重视培养全面参与全球治理的人才。光靠国内还不够,要加强与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不仅要同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交流合作,现在还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包括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派一些学生去这些国际组织实习实践,让他们亲身感知国际组织的运作,毕业以后有机会可以去这些国际组织工作。
记者:您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要,具有战略意义。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还存在哪些瓶颈?国家应该给予哪些扶持?
黄进:首先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高校培养学生的能力要提升,教师的水平要提升,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修炼内功,提高我们培养出来的法治人才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第二要有积极主动作为的意识。过去,我们没有从这方面去培养法治人才,现在必须重视起来,行动起来。第三要拓宽一些渠道。过去交流合作多是跟大学、科研机构,现在要与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可能就需要国家层面的战略安排。此外,还要提供资源保障。去国外实习实践,不能完全靠学生,国家留学基金委在这方面也要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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