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的安排,现将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公招”合格分数线按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勤务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狱医和所医职位、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区县普通职位、市级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及万盛经开区职位五条线分别划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总成绩(折算后)合格分数55分,且专业成绩(折算前)合格分数60分。
(二)市司法局司法人民警察狱医和所医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85分。
(三)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不含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90分。
(四)区县普通职位(不含公安基层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95分。
(五)市级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职位(不含公安基层执法勤务类、市司法局司法人民警察狱医和所医职位)及万盛经开区所有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100分。
特别提醒:合格分数线仅是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各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最低分数,由该职位从高到低,按照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比例确定。
二、关于成绩查询
(一)考生查询成绩。查询考生于2017年5月25日9:00后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cqhrss.gov.cn/ )首页,在其“办事大厅”之“我要查”栏目中依次点击 “人事考试成绩查询”——“其他成绩查询”,或者登录“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进入“笔试成绩查询”之“其他成绩查询”栏,通过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方式,可详细查询本人的笔试总成绩、单科成绩、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最低分数及排名情况。
(二)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打印。请未打印报名信息表、遗失准考证的考生,于2017年5月31日至11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及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三)找回准考证号。请忘记准考证号的考生,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cqhrss.gov.cn/ )首页,在“我要查”栏目中依次点击 “人事考试成绩查询”——“其他成绩查询”——“找回准考证号”栏,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找回准考证号。
(四)成绩核查。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对本人考试成绩进行核查。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要求对主观题科目核查成绩的,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公布考试成绩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提出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公布成绩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三、关于后续工作安排
(一)现场审查资格。按照《考录公告》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附件1),提供《考录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 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考录公告》附件3);
2. 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录公告》附件4);
4. 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5. 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安排。现场审查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及体检安排相关事宜,详见附件2-5。
四、关于递补
(一)根据《考录公告》规定,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可能出现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人选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形。请笔试成绩在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最低分数线附近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失去递补进入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机会。
(二)根据《考录公告》规定,面试以后各环节如出现缺额,将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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