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批次安排
今年各类志愿共划分为五个批次。其中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由市统一设定,第二批和第四批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每批次内划分若干层次,招生部门按志愿设置的顺序分批次分层次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前批,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简称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的普通生;此外,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粤教基函〔2017〕70号),广东实验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佛山市五区招生,其志愿与以上9所学校同时填报,同批(层)次录取;志愿表上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广东实验中学(创新人才)。
第二层次:面向全市初中学校招生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志愿表上简称为佛山一中指标生。
第三层次: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8所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内招生的指标生;志愿表上简称为8所学校指标生。
第四层次:第二层次的佛山一中指标生和第三层次的8所学校指标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表上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
第五层次: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表上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二)第一批,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实验中学等学校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
第二层次: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100个计划,授课地点:南海中学分校)、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顺德区乐从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第三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双语教学实验班;志愿表上简称为双语教学实验班。
(三)第二批。
区内招生的普通高中(含普通生、指标生以及体育、艺术特长生)及民办普通高中,具体层次划分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
(四)第三批,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经区、市教育局同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中高职贯通试点的中职学校试点专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
第二层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民办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
第三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市体育运动学校。
第四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相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35%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第五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相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5%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五)第四批。
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和市、区、镇属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具体层次划分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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