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优先录取:
(1)德、智、体全面发展,初中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成绩评定为优且名列年级前茅。
(3)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学校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5月13日10:00至15日10: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3)5月17日至5月22日,学校根据考生材料对推荐生进行综合评价,完成推荐生一志愿网上预录取。
(4)5月24日至5月25日,学校预录取二志愿推荐生。
(5)5月31日至6月1日,学校预录取征求志愿推荐生。
(6)7月10日至7月11日,对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推荐生在计划内进行正式录取。
(7)7月20日左右,对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测评优良以上;身体健康,政治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的表现,有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或主持过区级以上规模的中小学生大型活动。
(2)在区级及以上学科(数、理、化、信息技术)竞赛获等第奖者。
(3)在区级以上科技论文评比或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
(4)其他方面具备特殊超常才能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5月13日10:00至15日10: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5月16日至19日,学校根据学生材料对自荐学生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面试学生名单,发出面试通知。
5月20日(周六)8:30至11:00,考生凭我校发出的面试通知来我校参加自荐生面试。学校根据考生材料结合面试情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自荐预录取考生名单。
5月27日至30日,通知自荐预录取学生在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签约。
7月10日至7月11日对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行正式录取。
3.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5月15日16:00前(以邮戳为准)
(2)材料内容:《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考生自荐信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3)学校地址:闸北区青云路323号 邮编:200071 收件人:教务处(信封注明“自荐生”)。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6629335转7102 7304
2.接待时间:周三 14:00—16:00
3.网址:http://www.no60school.edu.sh.cn
4.交通:公交66、47、115、862、823、829、933路,地铁八号线西藏北路站
四、住宿
学校无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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