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泸州市考录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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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泸州市考录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公告

关于2016年下半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额缺额

按照《公告》的相关规定,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了本次招警考试第一次体检工作,经过体检、复检后,共出现11名缺额,具体情况为:

(一)综合管理(一)职位:招录名额2名,1名考生体检不合格,缺额1名;

(二)执法勤务(三)职位:招录名额8名,2名考生体检不合格,缺额2名;

(三)网络安全管理(一)职位:招录名额1名, 1名考生放弃体检,缺额1名;

(四)执法勤务(一)职位:招录名额19名,4名考生放弃体检, 2名考生体检不合格,缺额6名。

(五)法医(四)职位:招录名额1名,1名考生放弃体检,缺额1名。

二、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的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拟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须体能测评合格,且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5.525分)。

因综合管理(一)、网络安全管理(一)、执法勤务(三)、法医(四)等四个职位无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本次进入递补体检人员为执法勤务(一)职位的6名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领取递补体检通知书

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 15时至18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市公安局后楼政治部人事科305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递补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前到泸州公安局一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五、递补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四)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附: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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