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是高等院校选拔人才的主要基本制度,它对国家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对人才选拔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高考制度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它的评价褒贬不一,但也正是因为这些评价,才更加全面的促进了高考制度向着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
1950年,教育部发布文件《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指出,本年高等学校招生,由各大行政区分别在适当地点定期实行全部或局部的联合或统一招生,并允许各校自行招生,各校招生名额由各大行政区负责审核,其中还规定了对工人、革命干部和军人、少数民族的照顾政策。
1951年,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校1951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化、统一化的措施。这一年度的招生不仅统一招考的范围扩大,而且招考的时间较集中,“全国214所高校中参加统一招考的学校达149所,比例高达69.6%,比前一年度翻了将尽一番。”
1952年,全国统一高考制度建立。教育部于6月发布《关于高等学校年度暑期招收新生的规定》,指出自该年度起,除个别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外,全国高等学校一律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采取统一领导与分省、市、自治区办理相结合的招生办法,统一招考日期、考试内容、录取原则等。
1959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式成立和化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统一考试制度终于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被确立和稳定下来。
1962年,受国内政治形势变化和阶级斗争范围扩大的影响,人们对统一考试制度的态度有所改变,认为这一考试损害了工农子弟受教育的权利。1966年,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人们对统一招生考试的争议更加强烈。
7月24日,中央发出《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用推荐入学的方式巧替统一考试制度,并将招生工作下放到省、市、自治区。
1977年,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恢复了“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高考制度。。教育部按照国家教委发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标准除了分数之外,再不受其他因素控制。同时考生年龄放宽至30岁。
1978年开始公布考生成绩,以杜绝“走后门”和询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教育部不断修改政治审查标准,逐渐取消了对考生划分密级的规定,取消了“政审不合格”的做法。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规定在中央部口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校按照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定向招生。
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1985年开始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模式,先是在几个省进行了试点。
1989年国家教委颁布《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标准化实施规划》,标准化考试在全国逐步推广。标准化考试建设成效明显,考试大纲、试题编制、论述题评分细则、题库建设、分卷考试和机器阅卷相继完成。
1992年,国家实施“并轨”,高校招生录取采用统一的分数标准和收费标准。
1994年,国务院下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积极推进髙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收费改革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大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制度。2000年,我国的师范类院校和专业也实行了收费制度,这标志着髙等院校招生并轨改革的顺利完成。
1997年河北、北京等省市进行全国网上录取系统的实践。到2001年,全国已基本实现了计算机网上录取。高招政策的科学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加强。
199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的经济学家以及国际专家纷纷提出扩大高校招生,以扩大内需,延缓就业压力,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政府迅速采纳了这一政策建议,并实施高校扩招。但由于高校扩招决策的出台是经济学家和政府单方面的诉求,缺乏广泛的参与和讨论,政策出台也很匆忙,缺乏足够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00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制度。到2008年全国己有68所高校取得了自主招生的资格。大大利于克服全国统考选拔标准过度强调统一的弊端,照顾不同高校和学生的特殊需要,选拔创造性的特殊人才。
2001年,教育部宣布取消一前对高考考生必须未婚和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的规定,从此,高考考生不再受婚姻状况和年龄的限制。
2003年,国家教育部下发文件,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进行自主招生。
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宣布,国家将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2014年,中国考试招生制度新一轮改革启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新制度于2014年启动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形成;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及自选科目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相加,其中外语可考2次;扩大使用全国卷省份,取消特长生加分;同时,提高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
截至目前,浙江、上海已实施新制度三年,今年高考将正式采用新方案招生;北京、湖南、海南、江西、辽宁、吉林、山东、天津等6省份将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江苏、内蒙古、安徽的高考综合改革时间则定为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执行。此外,还有部分西部省份定于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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