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人事管理,岗位设置方面,教育部除根据政策要求保留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级别确定权外,其他权限均已下放至所属高校。”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这样表示。
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
据悉,该《意见》从2016年4月到2017年4月,从研究起草到五部门联合发布,用了一年的时间。
据介绍,教育部所属高校现行编制规模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编制管理部门核定。高等教育事业根据国家需要经过一个时期的快速发展后,高校编制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事业发展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享有相应待遇和保障。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生师比、办学层次、高校特点和事业发展需要等研究制定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指导标准和试点方案;适时选择不同层次类型、工作基础好、日常管理规范的高校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该负责人表示。
关于高校人事管理,岗位设置方面,该负责人说,教育部除根据政策要求保留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岗位级别确定权外,其他权限均已下放至所属高校。收入分配方面,除根据政策要求保留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权、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核定权外,其他权限均已下放至所属高校。
“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等方面,所属高校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依法依规自主开展相关工作,教育部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不干预管理过程。”该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切实注重做好对所属高校的监督管理。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规范管理。
有的地方高校反映在用人自主权方面所受限制较多,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继续推动落实和扩大高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切实做好根据高校发展需要实施调整编制、岗位总量,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高层次人才集中单位倾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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