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计划2017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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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计划2017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

记者31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贵州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困难人员就业7万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万人;规范化培训40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有组织输送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1万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发展、财富增长的来源,更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福祉。近年来,贵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着力深化就业领域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扩大就业规模和改善就业结构,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就业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2016年贵州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5.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4%,有效控制在4.2%以内。

2017年,贵州将继续实施“十三五”促进城乡就业创业专项规划,积极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着力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努力推动经济与就业同步增长,全面增强创新创业活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贵州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先平表示,2017年,贵州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困难人员就业7万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万人;规范化培训40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有组织输送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1万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对此,贵州将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举措促进就业。同时,贵州还出台《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和创业平台创建补助等支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遵循公平公正、激励相容、精准效能的原则,按照“分级筹集、分级管理”筹集和使用。

《暂行办法》还在原有使用范围的基础上扩展了四项支出项目。贵州为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进一步激发群众的创新意识,强化群众的创新热情,增加了自主创业补贴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项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3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月3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为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贵州增加了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项目: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为鼓励各地开展创业型城市、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点)的创建工作,贵州增加了创业平台创建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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