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大马敏:“引育并举”规范高校人才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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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马敏:“引育并举”规范高校人才流动

“引育并举”规范高校人才流动——访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

如何规范高校人才队伍流动是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今年两会的提案之一,围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马敏。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梳理一下目前我国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马敏:近年来,高校面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延揽精英,有力地带动了高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但是,一些高校在引进高层次人才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高层次人才引进出现运动式倾向。各地政府和高校纷纷出台各种名目的人才工程,造成了地区之间和高校之间的恶性竞争,用人成本大幅提高,也导致了高层次人才严重不均衡,严重影响高校良性发展。

高层次人才引进形成盲目攀比。有些高校不顾实际需求,盲目引进人才。同时也有少数高层次人才利用政策差异钻空子,不断跳槽,重复享受不同地区和高校的人才优惠政策,致使经费大量流失。

忽视了对校内潜力型人才培养。有些高校过度依赖引进校外高层次人才,忽视了对潜力型本校人才的培养和激励。这不仅使高校本校人才发展受限,还会导致部分高校本校人才辞职或跳槽,从而出现高校人才新流失。

《中国社会科学报》:针对上述高层次人才流动存在的问题,请您谈谈您的建议。

马敏:我建议,首先,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统筹机构;统一管理各类人才项目、基金和奖励计划;各高校适当精简各类人才计划。

其次,理顺人才秩序,完善人才引进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人事工作制度,禁止高校采取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不鼓励经济发达地区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完善人才称号制度,不再固化各种人才头衔和称号;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补偿机制。

再次,科学设计薪酬,建立透明合理的工薪制度。探索推广薪酬最高限额制度,合理设置工资“天花板”;建立适合高层次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年薪制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透明、合理工薪制度,实现同岗同酬。

此外,坚持“引育并举”,调动校内校外两个积极性。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层次本校人才平衡发展的机制;重视培养已有的潜力型本校人才,有系统、有计划地培养一批本校中青年学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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