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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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位于浙中历史文化名城金华,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型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五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实力居第77名,稳居全国高校百强,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普通高校。

体育学科现为浙江省一流学科、校重点建设学科。体育教育专业为浙江省重点专业、特色专业。2004年学校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学生中有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培养了一批国际级、国家级和一级裁判员。拥有室内游泳馆、综合体育馆在内的室内外体育场馆20余万平方米,体育场地设施一流。为中国大学生网球协会、中国大学生攀岩协会副主席单位,浙江省大学生体协篮球分会主席单位。

学校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田径获得百余枚金牌,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男篮获第三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第四名,连续多年保持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体育专业组冠军。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2015年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52枚金牌,列体育专业组总分第一;2013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夺得2项冠军,获得浙江省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突出贡献奖;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4银1铜;2014年,在第六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获8枚金牌,打破5项赛会记录。2016年田径队在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2金2银3铜,位列团体总分第八名,在浙江省参赛队伍中排名第一。2016年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男子丁组第二名,丙组第一名。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1.高水平运动员:篮球(男子)、田径项目,面向全国招收40名左右(其中省外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其中篮球5名左右,田径35名左右。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项目,面向浙江省招收18名左右。

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测试成绩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报名条件

1.高水平运动员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此条仅限浙江省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此条仅限浙江省考生)。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体育专业特招生(仅限浙江省考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高水平运动员

1.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挂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

(1)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

(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2.报名时间:

非浙江省考生截至2017年2月19日(以邮戳为准);

浙江省考生截至2017年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当天(2017年3月12日)20:00。

(二)体育特招生

于我校专项测试当天(2017年3月13日)到指定地点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请于测试前一天(即2017年2月25日)携带运动等级证书、身份证、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体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3.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把有关信息上报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公示。

4.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生须在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其他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五、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7年3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水平运动员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以下考生,须参加浙江省统一文化课高考,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分数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分数线的65%,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以内)。

3.体育专业特招生

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579-82282245 陈老师、卢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0579-82282575 李老师

传真:0579-82297990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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