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以单考单招形式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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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以单考单招形式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我区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2017年教育部十所部属高校继续以单考单招形式面向我区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脱产学习、定向培养,学制2-3年。培养费用按培养学校的收费标准缴纳。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本人所在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学校签订协议,毕业后必须回西藏工作8年以上,不得违约。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感,立志长期建藏。

2、2015年9月前参加工作且正式在编的我区机关干部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3、2015年8月前获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

(一)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地市教育局政工(人事)、区(中)直各单位政工(人事)、各高校政工(人事)部门要严把条件,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考生须经本单位同意并开具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所在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学校(录取后)签订的协议到所在地市教育局政工(人事)或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报名。

各地市教育局政工(人事)、区(中)直各单位政工(人事)、各高校政工(人事)部门将推荐人员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发放培养院校援藏研究生报名校验码。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学历信息。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可到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区设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拉萨市招生办、日喀则市招生办、山南市招生办、林芝市招生办、昌都市招生办6个报考点,每个报考点均接受援藏计划研究生报考。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区考务工作,各项工作与全国统考同步进行。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教育部直属十所高校援藏研究生校验码。

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③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④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点说明中,“省(市)”项目必须选择“西藏”;“考试方式名称”项目必须选择“专项计划”中的“援藏计划”。

⑤考生只能填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过的院校和专业;只能报考研究生类别中的一类,不得兼报;只能参加所报研究生类别的考试,不得跨类别参加录取。

(三)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确认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网上报名选定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无效。

2.确认地点: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拉萨市招生办、日喀则市招生办、山南市招生办、林芝市招生办、昌都市招生办。

3.确认程序:考生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查表原件和报名校验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并确认考生网报信息。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单招计划由教育部专项下达。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考试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统一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由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科目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查询有关信息请登陆各院校网站。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二)由招生院校将录取通知书寄至本人或所在单位。

七、联系人电话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

周鲁平 0891—6599723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杨 静 0891—6322440

相关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西藏微青年”。

附件:1. 2017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援藏研究生招生计划

2. 2017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以单考单招形式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3. 2017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以单考单招形式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

2017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援藏研究生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院系

招生计划

备注

中国人民大学

宗教学

哲学院

010107

40名

国民经济学

经济学院

020201

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0101

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人事学院

1202Z1

社会保障

劳动人事学院

120404

环境政策与管理

环境学院

0830J1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1

中国政法大学

刑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030104

10名

民商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030105

诉讼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030106

经济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030107

知识产权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0301Z4

法与经济学

法学院

0301Z5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原理

教育学部

040101

10名

课程与教学论

物理学系

040102

高等教育学

教育学部

040106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学前教育学

教育学部

040105

四川大学

内科学

100201

10名

外科学

100210

儿科学

100202

妇产科学

1002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7500

工商管理

125100

档案学

120503

西南财经大学

区域经济学

020202

15名

财政学

020203

产业经济学

020205

会计学

120201

企业管理

120202

旅游管理

120203

财务管理

1202Z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

10名

林业经济管理

120302

草学

090900

食品科学

083201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作物学

090100

吉林大学

全科医学

105127

6名

口腔医学

105200

眼科学

105111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8

公共卫生

105300

环境科学

077601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081603

天津大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0

15名

建筑学

081300

应用经济学

020200

软件工程

083500

环境科学

0830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0

公共管理

120400

水利工程

081500

北京大学

法律硕士(法学)

035102

6名

新闻与传播硕士

055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1220

生态学

071300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100404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107401

西南交通大学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3

15名

交通运输工程

085222

测绘工程

085215

地质工程

085217

道路与铁道工程

082301

项目管理

085239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406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1

总计

137名

附件2

2017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以单考单招形式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院校及专业: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职称或职务

学历

获得时间

参工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单位通讯地址、

邮编和电话号码

本人通讯地址、

邮编和电话号码

工作简历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地市教育局政工(人事)

区(中)直政工(人事)

各高校政工(人事)

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教育厅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7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以单考单招形式

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

研究生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工作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丁方(西藏教育厅)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就丙方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7年 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管理。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须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直接寄送丁方,由丁方交乙方政工人事部门保管8年。丙方不得自行携带。

三、 丙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四、 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毕业后,必须按协议返原工作单位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不得违约。

五、丙方在校期间提出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的,必须提供乙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六、丙方如需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必须提供乙方书面同意证明,并另行签订定向协议。

七、丙方毕业前辞职的,甲、乙、丁三方有责任互通情况,由甲方取消丙方学籍。

八、甲方负责开学一个月内,将已注册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和签订的《定向协议书》寄至丁方。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签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丁四方各持有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丁方单位公章:

丁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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