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7年“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中方项目院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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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中方项目院校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精神, 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需求的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推动中外职业教育领域全方位、深层次、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我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2017年我会将继续实施“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以下简称百千万计划)。

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我会近期将启动2017年度中方项目院校遴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以应用技术类人才培养为办学定位的本科、高等职业院校(交流协会职教分会理事单位优先);

2. 院校具有明确的国际化发展工作规划;

3. 院校具有较为丰富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工作经验(设有专门的外事工作团队的院校优先);

4. 院校拟开展合作交流的专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5.院校能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人员和经费等多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二、申报材料

1.百千万计划中方院校申请表1份(中英文,附件2);

2.院校简介(中英文各1份);

3.院校国际化发展工作规划或战略发展规划中关于国际化发展的内容;

4.拟开展合作交流专业的课程描述(中英文,附件3);

5.其它证明材料(如双语师资证明,专业建设成果、体现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成果的说明等)。

三、申报方式

请各院校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项目办邮箱: pathpro@ceaie.edu.cn。纸质版材料请签章后于2016年12月12日前快递至我会百千万计划项目办公室,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邮编:100031。

四、收费标准

通过遴选的学校须缴纳相应的项目管理费,标准如下:

1.加入百千万计划:一次性缴纳项目费30,000元,服务期限为三年(从加入项目当年起开始计算,加入项目当年3月31日前缴纳);

2.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院校成功开展联合培养项目并招生后,须另行缴纳项目管理费50,000元/年(从首批招生当年开始计算,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

五、联系方式

交流协会职业教育与培训部百千万计划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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