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力推跨境电商试点 政府主导平台更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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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力推跨境电商试点 政府主导平台更积极

5城市试点 9部委护航 “小微”进出口商先行“减负”

在中国进出口需求趋紧的背景下,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却意外地“热”了起来。

8月29日,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6项具体措施,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以及收付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包括海关、财政部、商务部在内9个部委协调开展。

这是商务部第一次正式对跨境电子商务进行明确的政策支持。

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开始试行新的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33%;2012年跨境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增速远高于同期增速。

地方政府争抢试点

“这份意见的大方向确定了服务集约化的贸易便利化趋势。”尽管对于深圳落选首批试点城市稍有遗憾,深圳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锋仍毫不掩饰对于《意见》的肯定。

他所在的企业是一家专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贸易报关、金融、退税综合服务的提供商,从去年开始,国家商务部、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均数次到该企业进行调研,主要目的即是摸底跨境电商服务流程。

据悉,在首批试点城市的申报中,分为了两类申报:一类是市场化平台,另一类是政府主导平台。有知情人士透露,获选的首批试点城市几乎都是因为政府主导平台的积极申报而入选的。

据肖锋透露,深圳市政府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第二次试点申报,包括位于前海新区的南方电子口岸等项目均已列入申报材料中。其目的在于能赶上10月1日的下一次试点施行。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此前表示, 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就是通常所说的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就是B2C)的贸易模式,此次政策重点是直接产生交易的B2C模式。按照一份公开资料的披露,这类交易2012年交易额达到2.08万亿元。但同时,这类交易方式因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而此前大部分在海关登记之外。

火热的发展形势给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此次的意见中明显能看出为了更好服务此类企业,政府部门进行了监管流程的改革以及表明了鼓励态度。

从商务部公开的《意见》解释中可以提炼出此次政策的亮点包括几个方面:流程监管创新——新型监管模式建立以后,海关对经营主体的出口商品进行集中监管,并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将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CYE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金融放开——将允许经营主体申请设立外汇账户,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

“其中海关的集中监管和汇总申报的改革,对我们产生明显的利好。”肖锋举例说明,过去一个包裹如果有10样产品,在通关的时候,需要每个商品单独打印报关单,一张报关单几十元。新规则下则可以汇总申报,不仅节省了费用,同时也节省了报关时间。

政策环境升温

事实上, 如何继续维系将近4万亿经济总量的稳定发展,寻求发展的新增长点,政府部门一直没有停下探索的脚步。2012年9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促进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其中“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 规范和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等政策已经传递出了以“贸易便利化”提升进出口贸易的效率。

但遗憾的是,记者从一些企业了解到,部分政策仅实施了一个季度就暂停了。从2013年1月起,国家质检总局新公布的商检范围再次扩大到了4491种。商务部研究院马宇(微博)曾表示,按照其统计,每年仅商检费用总计就超过100亿元。

进入2013年,进出口的情况仍没能有趋势性的好转。 尽管此前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1~7月,我国进出口总值14.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23517.6亿美元),扣除汇率因素同比(下同)增长8.5%。但是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4月份出现贸易数据的异常反弹引发了对于统计数据的质疑,的实际形势有可能比数据显示的要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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