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国富转向民富的重要途径。”3月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台盟中央常委、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李钺锋对其关于“发展微型企业”的提案寄予厚望。在刚刚过去的几个月,微型企业在重庆成批涌现。
去年6月间,“微型企业”一词在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里率先面世。重庆市给出的“微型企业”定义是: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独资、合伙经营和有限责任公司。
如今,李钺锋把有关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建议带到了政协会议上,他希望,重庆市的经验,能够在全国得到推广。
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富民
经济报:为什么说微型企业在改善民生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李钺锋:微型企业作为草根企业,带动就业的作用非常明显,以平均1个企业带动10个人就业计算,平均每省发展10万个微型企业,将带动100万人就业。你要知道,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富民,微型企业就是富民的企业。政府如果创造条件鼓励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创业,不仅可以提高贫困人群的收入,也能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
这绝对不应该是一支被忽略的企业大军。目前,中国中、小、微型企业对工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到60%,对利税贡献率达到50%,对就业贡献率达到70%,对出口贡献率达到60%。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应该成为中国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优先发展的重要核心战略之一。
经济报:这么多年来,微型企业一直缺乏名分,这带来哪些问题?
李钺锋:为了微型企业这个提案,我们专门到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工商局等部门做过调研。现行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中没有“微型企业”类型,微型企业也因此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受到忽略,缺乏相应的保护和政策扶持。微型企业在涉及企业生存、保护和发展等问题时,往往缺乏保障和引导。大多数微型企业随意松散,缺乏现代管理,极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生自灭。就全国而言,多数微型企业收益微薄或经营状况不佳,是企业群中的弱势群体。
经济报:他们面临的生存环境也更艰难吧?
李钺锋:当然,中小企业面临的环境,微型企业自然也一样,生存环境甚至更差。不仅税费繁多,而且在企业用自有房屋经营房产税的征收、银行账户的开设等方面存在着多重障碍。融资就更难了,由于资产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财务制度不健全等因素,许多银行对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本不予考虑。另外,3%的担保费,加上贷款利息,年利率已达10%左右,微型企业的财务压力一般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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