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发出通知,强调此类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
市教委表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主要招收在本市合法工作并居留的外籍人员随行子女,也可适当招收在本市合法工作并居留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随行子女。各外籍人员子女补习中心、纳入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范围的本地学校国际部也将参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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