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近期自治区财政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增加自治区本级普通高校预算资金3.36亿元。从今年开始,自治区本级普通高校生均拨款按1.2万元标准执行,不足部分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补齐。
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自治区高校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本级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建议方案》,一是完善基本支出体系,从2016年起,落实高校执行生均拨款1.2万元标准;从2017年起,在每年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并根据自治区财力情况和在校生人数变化,以2-3年为一个周期,建立高校生均预算动态增长机制。二是重构项目支出体系,从2017年起,将现有的若干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项目整合为“自治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将“高校科研引导专项资金”由2016年的38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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