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

首页 > 

高中

 > 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

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

为适应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的相关要求和精神,并与《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配套,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实行全面考核,促进学生认真学好国家规定的每一门课程,实现全面发展。坚持突出自主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机会,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深化课改,推动高中学校改进教学,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与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方案同步推进,促进高中和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和选拔水平。

二、考试科目类别与内容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