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级示范高中队伍越发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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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级示范高中队伍越发壮大

日前,贵州省教育厅公布,又有一批学校通过认定成为省级示范性高中。

按照《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学校申请、县和市教育局层层申报、专家组两次评估的基础上,经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报经省教育厅党组8月31日会议研究审定,同意铜仁第一中学等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通过升类评估,遵义市第二高级中学等10所学校通过省级示范性高中创建评估,凤冈县第二中学通过省级示范性高中复查评估。

升为“一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2所):铜仁第一中学、兴义第一中学。

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所):凤冈县第一中学。

授予“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0所):遵义市第二高级中学、遵义市新舟高级中学、湄潭县湄江高级中学、纳雍县第一中学、铜仁市明德衡民中学、丹寨县民族高级中学、瓮安县第二高级中学、惠水县民族中学、平塘县民族中学和望谟县民族中学。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于2016年秋季起执行:一类每生每学期10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900元;三类每生每学期800元。其中,铜仁明德衡民中学为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校须按规定对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要适当减免学费。

省教育厅将对各省级示范性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复查,经复查发现问题,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予以改正;对办学问题较多、达不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求,且不积极整改的,将取消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称号或给予降低类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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