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全面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9月1日起开始报名
记者今天从清华大学获悉,清华今年将全面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本次“申请-审核”制改革适用于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等所有类型博士生招生,已于9月1日起开始报名。
据介绍,“申请-审核”制是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综合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对申请人而言,“申请-审核”制更有利于其才能展现,有利于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清华大学校长邱勇表示,“申请-审核”制对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学校综合改革中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举措,有利于发挥院系招生自主权,促进院系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在清华大学副校长杨斌看来,博士生教育更侧重学术导向,“申请-审核”制不再局限于“一校一策”,而是给予院系、学科、导师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培养具备科研创新能力与专业学术潜质的学生,对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意义重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察,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教育部多次提出支持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从2011年起,清华大学开始试点“申请-审核”制。
目前,清华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考核和择优录取四个阶段。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例如,清华建筑学院在实施“申请-审核”制时,为了适应多元化生源特点,本校直博生以快题设计考核为主,外校直博生推免考核由快题设计和专业面试组成,普博生则由专业理论、快题设计、外语、综合面试等考核组成。在录取方面,建筑学院采取同一学科报考学生统一大排队,保证最优秀的学生进入下一轮考核。
为了保证招生质量和招生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清华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复议五项监督保障机制,同时组织专家组研究制定《学术人才选拔参考指南》,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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