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炉。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27个省份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很多省份明确提出,将学生综合素质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
众所周知,高考“唯分数论”虽然维系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它是有弊端的,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开展。要落实素质教育,光喊口号当然不行,而是需要高考“指挥棒”的调控和引导。正因如此,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此背景下,各省出台的高考改革方案,纷纷决定将学生综合素质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
但这件事“知易行难”,譬如综合素质评价大多是“软指标”,由谁说了算?能否做到客观公正?这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除此之外,我觉得有必要给改革设计者提个醒:高考综合素质评价要兼顾城乡学生不同特点,不能让农村考生吃亏。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大方面。其中,前三项对城里考生和农村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太大问题;但“艺术素养”一项,农村学生显然普遍比不过城里学生,而这种差距,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乡教育鸿沟造成的———在教育投入、教学设备、师资力量、教学手段等各个方面,农村普遍落后于城市,城里中小学有条件开设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课程,城市家庭也有能力送子女上各种艺术特长班,可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学校无力开设艺术课程,很多家长也没钱满足孩子上特长班的需求———不仅没钱,很多农村学生放学后、放假时还要干农活、打零工。也就是说,城乡学生在艺术素养上的差距,不是农村学生天赋差、不努力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而是农村教育条件较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如此,如果在艺术素养评价上对城乡考生一视同仁,显然有失公平,农村考生不可避免要吃亏。
实际上,说到素质,农村学生也有自己的优势,譬如会干农活,能吃苦,意志坚定、生活自理能力强。这些素质对于一个人其实很重要,但却不在高考综合素质评价范围之内。为什么会弹钢琴是素质,而会干农活就不是素质?为什么五谷不分不被认为是素质差,而不会唱歌就被认为是素质差?这些习以为常的事情,细加品味就会感到味道不对。
以此来看“社会实践”一项,应该说,农村学生在这方面普遍优于城里学生。但让人担心的是,在评价打分时,会不会城里学生到工厂参观就算社会实践,而农村学生天天干农活却不算社会实践?
城乡二元结构之下,我国基础教育也呈现城乡二元特点,城市和农村学生的素质各有特点、各有优势,在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时,应该正视城乡教育的巨大鸿沟,兼顾城乡学生的不同特点,针对城乡学生设计出有所差别的评价体系,以免让农村考生吃亏。这是为了高考公平、教育公平,也是为了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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