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渠道 占总就业的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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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渠道 占总就业的73.1%

截止今年7月底,新疆区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企业成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新疆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为79905人,较去年增加4159人,增长5.6%。虽然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和毕业生数量攀升影响,但今年新疆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总体保持平稳。截止7月底,新疆区属高校毕业生已就业45453人,就业率为56.89%,较去年上升了1.2个百分点。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30281人,就业率为45.9%,较去年上升1.9个百分点。

从就业去向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7月底,共有33207名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占就业总数的73.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8326人,占已就业人数的18.3%;到部队、参加基层项目、自主创业、灵活就业292人,占0.6%;升学、出国出境3628人,占8%。此外,今年内地高校新疆籍毕业生总数5.45万人,预计1.3万人返疆求职。

据介绍,为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今年,新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国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社保补贴的政策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业,对吸纳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全额补贴,区属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加,就业比例从2010年的65%增加到73%。

新疆还大力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随着就业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选择到基层建功立业。2006年以来,新疆共实施两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累计招募11989名大学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占85%,成为建设基层的重要力量。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大学生,党政机关公务员招考每年拿出15%左右的职位,采取定向考录的方式,专门招考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大学生;事业单位则采取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的方式,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

新疆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不断加大。针对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等三类困难毕业生,新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并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800元。据统计,2013年以来,新疆累计为2.1万名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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