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成都青麦公司墙面悬挂有“网友票选支持率全国第一”、“2015年最具影响力职业教育机构”的用语,在公司发现四种关于培训内容的宣传广告册,其首页的右下角都有“中国最大互联网项目实训基地”、“中国最具有影响力教育集团”的用语。这些宣传用语都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事件回顾
■7月19日
本报对成都青麦公司以“保证就业”、“工资4000~6000元”为承诺,诱导学员办理高额贷款参加公司培训,但培训结束后不仅工作没找到,还倒欠数万元培训费一事,进行报道。锦江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
■7月20日
本报报道刊发后,成都青麦公司已经和部分学员达成协议,解决贷款事宜,一些学员因此获得退费。
■7月22日
成都青麦公司培训基地内,多名学员要求退费。据本报记者调查, 一个曾有27名学员的UID班,有25人放弃培训,要求公司退还培训费。
■7月26日
在连续多次接到工商部门要求其上门接受调查的通知后,成都青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终于来到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接受调查。为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第三次来到成都青麦办公地上门调查。
■7月底
工商部门正式对成都青麦公司立案调查。本报记者从多名学员处获知,青麦已与部分学员签订《培训补充协议》,该协议被学员称为“退款方案”。学员透露,该协议提出为学员解除之前的贷款合同,但学员仍需支付5000至17000元不等的“课时费”和“补贴”。
“保证就业”“工资4000~6000元”……多名大学生被成都青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青麦公司)的承诺吸引,办理贷款支付培训费,但培训结束后不仅工作没找到,还欠下数万元贷款(成都商报曾连续报道)。
报道此事后,工商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昨日,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获悉,工商部门在持续调查之后,近日已对成都青麦公司做出处罚决定。记者在处罚决定上看到,成都青麦公司因使用“最高级”、“最佳”等《广告法》中禁止情形的广告,受到罚款20万元,并责令停止使用和发布上述广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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