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4日。
面试地点
光山县实验小学
面试要求
1、请参加面试考生务于7月13日中午12:00之前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楼大厅(原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和《面试考生须知》;
2、面试分为上午组和下午组进行。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7月14日 7:30前到达面试考点,按照面试通知单上指定的位置集中;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7月14日12:30前到达面试考点,按照面试通知单上指定的位置集中。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和《面试考生须知》,按照时间要求准时达到考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时须带齐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须知
1、面试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关闭工具并主动交给考务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面试纪律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面试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严禁在场内抽烟。
4、上午组7:30、下午组12:30前查验面试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而后候考室工作人员引领面试考生到对应的候考室,组织本组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并进行登记。面试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在候考室等待面试,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
5、上午组8:30、下午组13:30面试开始后,面试考生由引导人员按所抽签顺序号逐一引入指定面试室。
6、每个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回答问题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及个人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适当扣分直到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过程中,提问方式由主考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面试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在剩余2分钟时,由计时员报时提醒“还有2分钟”,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达到规定时间,面试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7、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面试考生直接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严禁在考场附近停留和大声喧哗。
8、本组面试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集中引导面试考生到所在面试考场听取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然后自动解散。
9、面试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严重扰乱面试秩序,无理取闹、辱骂、威胁考官及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