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小芳(化名)拨打报热线反映,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到与校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实习,并且将学校提供名单内的企业实习期延长为一年,否则无法取得毕业证。对此,小芳觉得难以接受,不愿参加。
高校组织学生实习,无疑是件大好事,尤其校企联合也是被事实证明了的科学模式,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充实与完善自己、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客观上也解决了企业缺少人才、缺少劳动力的现实问题。然而,大学生实习,又不单纯是一种简单劳动,他们该如何找到实习单位,薪酬怎么给等又都是绕不开的问题。
从个人权益看,学生作为实习主体,他们对选择什么实习单位,以及实习多长时间应有自己的话语权,学校有建议和提供选择的责任,但没有随意安排的权利。从惯常的半年突然延长至一年,事先不予学生和家长沟通,这种程序颠倒、不讲民主的家长制作风不仅学生不理解很反感,更让外人生厌。而将实习成绩与毕业证直接挂钩,其潜台词只有一个:就是实习生必须到指定企业。如此公然违背《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精神,是出于善意的为学生考虑,还是其他什么目的,十分令人生疑。
笔者检索发现,近年来多有职业院校生实习沦为廉价劳动力的相关报道。去年中等职业教育相关评估报告也显示,有少数学校,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组织在校生去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顶岗实习,劳动强度大,报酬低。中国青年报曾就强迫大学生实习援引业内人士的话,揭露了“校企合作”背后隐藏的巨大利益,也即学校会从用人企业获得巨额劳务中介费。这种侵犯私权行为之严重,已经引起上层多方注意。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首次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底线做出“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80%”的要求,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虽说该新闻所纠结的是实习时间随意变更问题,但深藏水中的实习生工资怎么开,却应该落在人们视线之内。
对于这所院校擅自更改实习期限之目的,我们自然不该胡乱猜测,但学校擅作主张一手包办之风,却无法洗掉将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进行盘剥的嫌疑。即便学校信誓旦旦表白不会收取企业劳务费,也不会克扣学生的工资,但口说无凭。何况,谁都不能拍胸脯保证学校和企业之间没有秘密签订相关协议。这起“强制实习”事件到底是真为学生,还是受到某种利益驱使,学院须给出一个明确说法。而当地教育部门,也有应及时介入,好好查一查其背后到底有没有藏着见不得人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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