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我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专项规划,将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将率先推进。
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有消息称,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或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长;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也将与当前的工资制度相区别,主要集中在绩效和津贴等方面的变化。对此,规划也有印证,规划明确,“全省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法官检察官等工资制度将改革
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面,我省计划推进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
其中,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将为基层公务员开辟新的晋升通道,对于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将起到促进作用。分类管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在我省已经有实施的先例,譬如部分地区,公务员聘任制和年薪制已经开始实施,这对于更好地发挥公职人员专长,提高行政效率都有着积极作用,未来分类管理制度有望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与此同时,我省法官、检察官等工资制度也将相应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公务员招考将陆续推行“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的模式,实现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并将开展事业单位职员制试点,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覆盖。
何时改革?尚无具体时间表
我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专项规划发布,何时改革尚无具体时间表。省里给出的意见是“根据国家部署有序开展”。
改革内容将涉及两个方面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根据规划,未来五年里,全省将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将率先推进。
详解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1、职级晋升提出具体条件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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