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2016年小升初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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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2016年小升初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6年中山市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市直属初中电脑派位的通知》和《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区2016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按照分类报名、免试入学、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6年南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我市小学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入读公办初中:

1.具有南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南区户籍人口(父或母一方为南区户籍)的适龄子女。

3.中山市户籍在南区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持有南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适龄子女,确需跨镇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持有有效期内南区积分入户通知书人员的适龄子女。

5.在南区已办理积分入学,且进入入学名单公示人员的适龄子女(最后积分入学的名单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公示为准)。

6.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具体请参照中教〔2014〕10号文件《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注:初中一年级不招收往届复读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在南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南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原就读的毕业小学登记报名;其余符合本招生通告招生对象第2-6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到良都中学报名。

三、报名登记提交资料

(一)南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登记时须提交资料:

毕业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南区户籍人口(父或母一方为南区户籍)的适龄子女登记时须提交资料:

1.南区户籍人口(父或母一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毕业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亲子关系相关证明材料。

(三)中山市户籍在南区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适龄子女,确需跨镇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登记时须提交资料:

1.中山市户籍人口(父或母一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毕业生本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社保局打印的在南区缴交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参保或营业或合同需满1年:2015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

4.位属南区的房产证(居住用)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发证需满1年,即2015年5月1日前发证,房产证产权人为入学儿童父、母或入学儿童本人)。

(四)持有有效期内南区积分入户通知书人员的适龄子女登记时须提交资料:

1.有效期内的南区入户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签发)

2.毕业生本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在南区已办理积分入学,且进入入学名单公示人员适龄子女登记时须提交资料:

1.积分入学办理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本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六)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具体请参照中教〔2014〕10号文件《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提供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网址:http://www.zsedu.net/info/44700.jspx)。

四、入学及注册通知

2016年7月6日前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家长,请家长按短信通知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五、招生咨询电话

南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刘老师,联系电话:88895019

中山市南区良都中学:何老师,联系电话:23335087

  南区招生领导小组(代章)

  二O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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