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范各高校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培养等环节
EMBA,明年全国统考
人民日报北京4月4日电 记者从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网站获悉,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根据《意见》,从2017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统一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生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由教育部划定统一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培养院校按照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自主录取;自2016年12月1日起,各培养院校不再自行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意见》提出,各培养院校要综合考虑导师队伍、教学设施等办学条件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特点,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和生师比例(每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要有上限)。严把招生入口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规范招生宣传和管理,严禁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严禁举办考前辅导班;加强复试考核,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加强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考核,对于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意见》要求,各培养院校要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细化教学质量标准,严禁在本院校章程规定的办学地点以外开展主要课程教学活动,严禁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严禁“先上课后入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加强研究生课堂考勤、课程考核、论文开题和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的监督检查;杜绝“培训班”式、“放羊”式的培养方式,杜绝不上课或达不到规定课时而获得学位的现象;严禁降低标准授予学位学历、“花钱买学位”等行为,严肃查处教学评价中的权力寻租和不正之风。
《意见》还要求,规范境内外游学、访学、考察等实践教学活动,建立内容审核和审批流程;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组团出国(境)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或延长出国(境)时间,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得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游学;不得以游学、访学等名义,前往景点观光旅游。
根据《意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须按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学费标准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同时,各培养院校要加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收费管理,学费等收入必须纳入培养院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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