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呼和浩特3月8日新媒体专电,针对“高考移民”严重扰乱正常高考秩序的现象,教育部、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的投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高校考试招生环境。
不过,尽管“高考移民”在各地都存在,但真正被“揪”出来的并不多见。那么,对于这种危害高考公平的行为到底应该如何标本兼治、有无“样本”可循呢?有关人士认为,内蒙古近年持续查出大量“高考移民”,其做法值得借鉴。作为“高考移民”主要流入省份之一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介绍,当地近年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仅2015年就清理和查处了“高考移民”1517人,遏制住了蔓延势头。他说,“高考移民”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各种违法违规手段,挤占国家投放在内蒙古的优质高校招生计划,严重危害高考公平。为此,内蒙古从源头入手,找到一条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治理“高考移民”之路,概括起来,主要有“八招组合拳”。
“第一拳”--完善高考报名政策,严格资格审查程序。2013年起,内蒙古在审查高考报名资格时就将工作关口前移,对重点人群连续审核初中、高中阶段各学年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对户口跨省迁移的考生,重点核查证明材料、家长从业经历、相关证明文件和印章的真伪。
“第二拳”--持续开展实地检查,掌握考生实际就读情况。开展对非本地身份证号的高中在籍学生进班点名活动,2015年累计点名近万人次。在每学期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前、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加强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辅助技术手段,采用指静脉设备进行验证演练,整理数据统计未实际就读考生情况。
“第三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每年高考报名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时公示各地区高中学校所有报名考生情况。如果发现未在本班实际就读或资格造假的考生信息,就可以通过网上进行举报。2015年累计收到4735个网上举报,涉及考生2556人。
“第四拳”--加强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2014年底开始,内蒙古教育主管部门商请公安部门协助查实疑似“高考移民”户籍情况、父母实际服务处所情况,对非法变更身份证号、民办中学和涉嫌违法行为建议立案查处。此外,针对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参与“高考移民”活动的现象,商请各级检察院立案查处,并与内蒙古纪委、内蒙古政法委共同商讨对策,统筹解决相关问题。
“第五拳”--完善信访接待程序,主动做好考生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专门设置了考生服务中心并开发了接待软件,效仿国家信访局办法,所有上访人员均须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以便做好上访人员信息数据统计工作。同时,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律文明用语,就事论事,心平气和地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第六拳”--正面回应起诉案件,切实维护法律权威。近两年,每年都会有个别“高考移民”家长起诉教育部门,企图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在内蒙古参加高考的权利。其中,从河北省张家口市迁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王姓考生,因其在内蒙古实际就读未满2年,未被允许其参加2014年内蒙古普通高考。其父作为河北某法院刑庭副庭长,分别状告集宁一中和集宁教育局,一审败诉后二审上诉又失败。这起案件在法理上对今后打击“高考移民”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七拳”--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协助移民返回原籍。为确保不符合内蒙古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能够有地方参加高考,内蒙古主动与考生原籍省份联系,协助其返回原籍参加高考,2014年促成原籍河北、山西、河南等地的数百名移民考生返回原籍参加高考;2015年,为300余名考生返回原籍报名提供了帮助;2016年2月底,协调相关省份帮助39名考生返回原籍报考。
“第八拳”--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把握舆论宣传主动。掌控舆论导向主动权,就高考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与网监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监测舆情。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教育部、公安部近日下发的通知要求,今后内蒙古还将继续加大治理力度,重点立案查办“高考移民”背后的组织者和“中介机构”,特别是涉及其背后的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