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我校设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非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这是继2013年教育部和浙江省发函支持我校在海宁建设国际联合学院、2015年教育部正式批准建设海宁国际校区后国际校区建设的又一重要突破,标志着国际校区进入了实质性办学阶段。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是一个政策性、规范性非常强的行政许可过程,对合作伙伴的水平,合作办学的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外方教育资源投入,合作办学机构的运行模式都有严格的要求,同时要经过相关司局初审专家现场评议、整改落实司局初审意见和专家评议意见、相关司局审核和合法性审查等多项程序,需要经过相当长的审核周期。而且,我校两个机构的审批在机构数量、办学层次、专业设置、招生指标、办学地点等方面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审批工作,金德水书记、吴朝晖校长亲自带队多次赴教育部向袁贵仁部长等领导汇报情况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教育部领导、国际司等相关司局和评估专家对我校探索以我为主,一对多,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表示高度认同,并对机构审批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使得两个合作办学机构如期获得批准。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的正式设立,将为浙江大学接轨世界一流大学、推进学科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和新的平台,也为海宁国际校区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国际校区正进一步推进与宾夕法尼亚大学、北京大学共建中美商学院的合作和帝国理工学院海外办学基地的建设,同时按计划推进校园建设、支撑保障、师资准备、管理制度等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做好开学准备。国际校区的正式开学启用,将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战略,加快浙江大学办学体系的构建,为深入实施六高强校战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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