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职〔2016〕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高职高专学校:
现将《201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1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6日
附件
201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16年上海职业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上海加快建设科创中心的要求,全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增强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培养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
一、中等职业教育部分
(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开展修订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调研。完善本市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为构建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法律保障,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2.推进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纵深发展。围绕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落实职业教育综改任务,扎实推进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营造跨部门联动和校企深度融合的创新环境,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
3.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引导职业院校形成区县、学校和专业发展特色。根据上海区域经济发展与学校现状,建设若干所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高端职业院校。整合院校资源,建设若干所五年制专科学校。
4.积极稳妥推进内部贯通,加强衔接培养。推进中高职教育、中职—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拓宽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通道。稳步扩大试点规模,注重内涵有效衔接,强化过程管理,推动贯通培养方案的一体化设计与实施。加强联合教研,促进横向交流,建立多层次的贯通培养教学研究机制。加强质量管理,继续开展贯通培养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
5.继续加强横向融通,为学生搭建成才立交桥。与人保部门加强合作,继续推进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规模,优化已有试点专业的“双证融通”课程。与上海开放大学合作,继续开展中高职“立交桥”学分银行模式的研究与试点,建立学分认可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的有机衔接。加强普职渗透,继续开展职业体验日活动,吸引中小学生进职校体验,促进与普通教育融合。
6.开展对区县政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督导评估。根据本市建立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规定,将“区县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作为项目之一,纳入本市2016年至2020年即将开展的新一轮教育综合督政工作之中。依据《上海市对区县政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对部分区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实施综合督政。
(二)深化课程教材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7.建立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职业学校管理水平,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8.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建立健全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专业大类人才培养规模。推动职业院校以重点发展的专业大类为核心,形成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群。逐步调整不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
9.实施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专业建设诊断改进,继续推进已达到市级精品特色专业水平的专业创新提升,用三年的时间创建一批在全国和本市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
10.修订完善专业教学标准。深度对接国际、行业等职业资格标准,完善“双证融通”、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等,优化调整课程设置与结构,更新课程内容。
11.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开发机制,推进本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相关配套教材开发。开展精品课程(2.0版)建设的研究与试点。根据专业特色,结合职业需求,推进校本教材研发。继续开展第四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校本教材展示与交流评比活动,评选优秀校本教材。
12.强化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结合学校课程与教学改革实际,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组织开展新一轮课改实验项目,发挥本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在深化职教课程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中的带头示范与经验辐射作用。针对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三)完善师资培训体系,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3.健全教师培养培训制度。优化教师评聘机制,健全并完善专任教师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推进研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办法,推动校企双向聘用,继续开展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推进专业教师每5年赴企业实践1年办法。继续组织开展新任专业教师规范化培训,探索新进教师经规范化培训后持证上岗相关制度。制订中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14.打造教师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覆盖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新进教师等多元主体的市、区县/职教集团、学校三级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多元化阶梯和平台。加强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两所试点单位建设。试点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名师培育工作室工作,定期开展名师培育工作室工作交流、成果展示,探索职教名师培养途径和机制。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着力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信息化建设能力。继续拓展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范围作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满足更多专业大类教师企业实践的需求。
15.丰富教师培训内容。进一步开发市级培训课程资源,健全和丰富教师全员培训课程资源体系。组织开展需求导向、模块化可选择的汽车运用与维修、班主任(德育干部)、信息化素养等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16.继续开展教学法评优活动。组织第七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交流与评优活动,开发优秀教学案例,积累优质教学资源,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四)落实立德树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7.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推进实施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4门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并对201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实施测试。逐步建立并完善上海市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18.坚持立德树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和法治教育,强化学生文明守法意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开展“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把德育与诸育融合,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19.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工作综合改革。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帮助学生掌握2项体育技能。启动中等职业学校运动队分联盟建设,畅通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现测试工作全覆盖。
20.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培养职业精神。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第四届校园文化节活动。通过开展讲座欣赏、实践体验、品牌创建、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继续发挥民族文化教育传承基地和校园文化品牌学校作用,强化辐射功能,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加强文化实践活动,结合职业学校的专业特色,建立一批中职创新创业基地,培育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增强学生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培养职业精神。
21.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加强校企协同育人。加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配套的教学和企业实践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招生招工方案、学徒管理办法、企业师傅标准等。探索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
22.继续开展各项大赛活动。策划启动第七届“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研究和更新赛项设置和竞赛方案,优化星光计划官方网站和信息管理系统,突出与就业岗位需求相结合、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与全国和世界技能大赛相结合,进一步扩大随机抽取参加决赛选手的比例。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做好组队、报名、选拔、备赛、参赛、总结等各项组织工作。继续开展职业体验日活动,建立固定的职业体验中心。鼓励教师参加星光计划技能大赛。
23.加强招生就业和民族教育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做好2016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确保中职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职校的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招生计划。充分利用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鼓励中职校扩大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公告制度,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加强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反馈和分析。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好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援助任务,继续做好西藏、新疆和青海果洛等内地中职班招生和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联合招生、异地合作办学工作。
24.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加快完成区域范围职业教育集团全覆盖,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能力,优化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环境。依托职业教育集团,在若干行业、区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构建上海技能人才就业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开展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工作。
25.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口语表达、应用文写作等能力的教学训练。将学生普通话测试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和相关课程要求,不断提高中职学生普通话免费测试的参测率和合格率。
(五)完善教学保障机制,提升信息化、国际化水平
26.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继续开展对第二批市级特色示范校的建设验收。积极发挥已通过建设验收的国家示范校和市级特色校在后示范阶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标准达标工程,加大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做好“十三五”基建工作及修缮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督查工作。
27.加强实训中心建设。新建若干个对接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互联网+”的实训中心。完成第五批14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及评估验收工作。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实训中心的能级和功能,提升实训中心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几所体现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为特色的实训中心。与人保部门、行业企业等共建一批世界技能大赛基地及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等一批实训中心。依托学校重点专业和精品特色专业建设,指导学校建设校级实训中心。
28.提升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职业教育“三大”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研究。继续推进职业教育易班工作。继续开发扩大网络课程学习的试点工作,完善学生学习方式,继续做好网络课程的运行维护工作。继续组织与实施教研空间,让每一个教师都能参与网络教研活动,形成教研共同体。加强教师信息化教学培训,继续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择优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29.提升国际化水平。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在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课程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国际间深度合作和交流。继续开展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的试点实施,新增一批试点专业和试点学校。推动国际资格证书落地。继续组织教师境外进修,考取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二、高等职业教育部分
(一)实施创新发展行动
30.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做好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组织高职院校开展行动计划建设任务和项目申报,指导学校做好校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保证方案顺利实施。
(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31.推进高职一流专业建设。研制高职一流专业建设指导意见,开展一流专业建设中期检查,以一流专业建设为抓手,引导高校凝练专业方向、改善实训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32.深化高职“双证融通”人才培养试点。推进首批13个高职专业“双证融通”人才培养试点,指导高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20门左右的“双证融通”课程,做好第二批试点专业遴选工作。
33.引进国际水平优质资源。支持高职院校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选择产业发展亟需、人才培养规格相近的部分专业,开发对接国际水平的专业教学标准。
34.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本市工作部署,做好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支援新疆、贵州、云南等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师资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
(三)增强技术技能积累
35.推进产教研协同基地建设。开展协同基地主任培训,引导高校更好地围绕中国制造2025、上海“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明确和聚焦基地建设定位与目标,依托基地三大平台,开展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36.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调动学校和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积极性,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实践基地、专业主任等各方作用,提高教师企业实践成效。拓展企业实践基地覆盖面,面向电子信息、国际贸易、工程建筑等行业遴选建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37.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举办“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季”、上海高职院校工程创新大赛等科技创新、创意设计竞赛。
38.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推动实现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校企联合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学生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39.开展应用型贯通人才培养试点。继续开展“中高贯通”人才培养试点,指导高校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总结经验,对检查不合格的专业进行整改。遴选部分专业开展“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简称“高本贯通”)贯通培养试点,制定“高本贯通”人才培养试点指导意见。
40.开展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组织开展第六届上海高职高专院校“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引导学校从院校领导、专业主任、专业教师层面思考和推进“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培养方案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真正实现人才“一体化”贯通培养。
41.开展高职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评选。修订并印发《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指标》和《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市级教学团队评选指标》。开展2016年度市级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评选。探索建立市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为市级专业教师培训班上公开课制度。
42.提升高校继续教育水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等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求,支持高校建立一批符合继续教育特点、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专业课程教学标准,深入推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间学分互认工作。与市农委、团市委等单位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五)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43.建立诊断改进机制。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基础,开展高职院校专业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成立上海高职专业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
44.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专业主任培训。选派专业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支持高校承担国家职业院校教师培训。
45.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上海高职教育网”建设。推动学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开展省级教学资源库建设。支持学校在现场实习安排困难或危险性高的专业领域,开发替代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和仿真实训中心。
46.开展各类技术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做好2017年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选拔和集训工作。面向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和说课大赛。
47.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继续开展高职院校“职业体验日”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宣传报道平台,让社会公众更多更好地了解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新进展和新成果,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48.加快对本市高等职业教育实施教育督导的制度性设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育督导的意见》,着手研究对高等职业教育规范办学实施督导、指导,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的制度体系。同时探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研究机构、评估机构及社会组织,实施对高职院校相关教育评估、监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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