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两百多名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顺利回乡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
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统考报名工作于2015年11月中旬结束。由于全国各省(区、市)的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不同,且各地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时需要一定时间,近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陆续收到我区赴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不符合当地高考报名条件,请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的申请。接到考生申请后,我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动与考生流入省份联系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接收其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报名。目前,我区共接收了200多名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来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这些考生主要在我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广东等省份学习。
自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颁布以来,我区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对符合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份如需要我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我区积极予以配合。对不符合流入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广西籍考生,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尽可能予以接收回我区报考,保障广西籍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的权利,在防范高考移民的同时,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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