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查询说明
一、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初试成绩。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有需要书面成绩单的请于2月29日到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凡初试中有缺考(或违纪、作弊)科目的考生没有该科目初试成绩。
二、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国家公布,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
三、若考生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初试成绩复查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9:00-17:00考生到我办提交《试卷复核申请表》,2月29日我办集中到省级主管部门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下达给考生。
四、成绩复查程序
1.提交申请:考生本人填写提交《试卷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并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交纳复查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查阅各类已评阅试卷每人每科20元。
3.成绩复查:统考科目由考生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经招生单位同意后,由我办汇总后派人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查;自命题成绩复查由我校纪监部门和研究生处组织专人复查。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初试成绩复查只对主观题评阅中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进行复查。
4.复查结果通知:复查结果由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需复查书面通知,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
五、外地考生成绩复查办理
外地考生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我办办理成绩复查手续,可以在本人下载填写《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签字后,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到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并为委托人交纳复查费。
外地考生也可将签字确认后的《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成绩复查费通过邮局汇寄至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舞蹈楼五楼503室),邮编:730030,电话:0931-293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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