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5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与待遇:所招聘的人员为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聘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单位与之合同化(动态)管理,不列入县编制内在职人员管理范围。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原则上为本县户籍,城镇和农村户籍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无违法犯罪记录。
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写作、篮球或其它才艺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体检、笔试、面试(含体能测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24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县消防大队领取《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县消防大队。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县消防大队报名。
咨询电话:18311767119 联系人:李龙军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此次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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