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2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 2月 5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名时间:2016年 2月22日至2016年 2月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七星关区洪山路) 联系电话:0857-8253005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2016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名表》(附件2),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3 月 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
报名确认及交费。报考01(医师)职位人数不达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面试。其余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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