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法制史》每日一题(2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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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法制史》每日一题(2016.2.2)

  单项选择题

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 )

A. 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故杀”

B. 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

C. 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

D. 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戏杀”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唐律》六杀。

《唐律》六杀即谋、故、斗、误、过失、戏杀。“谋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来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选项B错误。唐达根并无事先预谋,而是情急时杀人。

选项D错误。唐达根和宋万田属于斗殴而非嬉戏中产生了杀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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